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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交通罰沒收入罰的都是老百姓的錢,這個數據有什麼涉密的嗎?”針對此次曬賬公安局沒有公開交通罰款,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有疑問。昨日,記者相繼採訪廣州市財政局兩位副局長,他們均未表示交通罰款因涉密可以不公開。(10月19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一邊是公安局認為交通罰款涉密,不公開;一邊是財政局未表示交通罰款因涉密可以不公開。那麼人們想知道:交通罰款到底涉密還是不涉密?到底公安局說得對還是財政局說得對?
  其實,交通罰款該不該罰、罰多少、怎麼罰,都是有法律依據的;交通罰款都是罰的老百姓的錢,應該全部上繳財政,罰了多少就該上繳多少,何來涉密?秘密在哪裡?“交通罰款涉密論”實為心中有鬼!
  “交通罰款涉密論”無疑會給人很多遐想:交通罰款是亂罰的,想罰就罰;交通罰款被亂用,沒有或沒有全部上繳財政;公安局和財政局有苦衷、有隱私、有貓膩、有勾結……要不,交通罰款為啥不公開、怕公開呢?
  之所以出現“交通罰款涉密論”,主要有兩個原因:第一,罰款金額太多,不好向公眾公開。因為罰款金額多,既可能說明交通秩序維護得不好,也可能讓人產生“罰款經濟”的猜想。第二,交通罰款一旦公開,就不可能搞暗箱操作,就不可能按潛規則辦事。唯有拋出“涉密論”,方能對交通罰款自由裁定、自由使用。然而罰款金額越多越應該公開,才越能能打消公眾的疑慮,才能提升公安的公信力;公安越是說涉密,公眾越是希望知道秘密,越是覺得公安做賊心虛、心術不正、心中有鬼。
  “交通罰款涉密論”當休矣。如何休?首先,要規範交通罰款的執法行為,必須罰的才能罰,可罰不可罰的最好以教育為主;其次,要把所有交通罰款晾曬在太陽光下,接受人民的監督;第三,要加強監管,交通罰款必須全額上繳財政;第四,要規範財政撥款行為,該撥給公安局的款要按時足額撥付,交通罰款不能返還給公安局使用,以免助長“罰款經濟”歪風。
  文/毛開雲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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