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建都 曾才虎
   成立重點工程檢察聯絡室加強工程專項預防
   邀請民法學家梁慧星教授來”天檢大講堂“授課
   組織開展”書香滿檢察“法律知識競賽
   天台縣領導到該縣檢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參觀
  近年來,浙江省天台縣檢察院依托黨委領導,立足檢察職能,積極探索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的新方法、新手段。該院的重點工程檢察聯絡室被天台縣委評為創新社會治理一等獎,推行的工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被縣政府全文轉發推廣,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、浙江省檢察院的充分肯定。
  重調研抓分析講方法預防工作領導重視群眾支持
  天台縣檢察院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堅持用心工作、用成績說話、用案件明理,贏得了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群眾的大力支持。
  一是院黨組重視,創建預防工作品牌。該院黨組高度重視預防工作,為預防理清思路,指明方向。預防科與反貪、反瀆、控申等職能部門相互配合,實現了由預防科單兵作戰到全院幹警協同配合的轉變。2013年,該院建立了天台縣警示教育基地,打造了預防宣傳教育的主陣地。在院黨組的重視下,該院的預防工作成效逐步顯現。2012年預防工作在全市業務考核中名列前茅,2013年在全省同類院業務考核中排名第一,預防科被評為天台縣“小縣大城我在行動”優秀科室。
  二是用工作實績,贏得黨委政府支持。在院黨組的重視推動下,2012年9月,天台縣委縣政府聯合下發《關於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若干意見》,為全縣各部門開展預防工作指明瞭方向。2013年3月,該院對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的近10年的職務犯罪情況進行全面梳理,形成天台縣工程建設職務犯罪預防調查報告,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。2014年,該院牽頭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工程建設廉政風險點排查,制定了《關於全面推進工程建設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並以縣政府的名義下發各相關單位執行。該院還專門製作了《工程建設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手冊》,供工程建設相關單位對照執行。
  三是用案件明理,督促案發單位加強預防工作。該院主動深入發案單位,結合案件分析發案原因,指出發案單位在監督、管理、人員思想、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,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對策和建議,幫助建章立制,築牢工作人員的思想防線。現在,重大工程建設業主單位均主動要求該院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。
  四是用真誠連心,贏得廣大群眾積極響應。該院以“關心你、保護你、幫助你”為出發點,在預防工作上與群眾建立了連心橋。該院通過在天台電視臺新聞頻道黃金時段播放預防宣傳短片、在《天台報》發佈公告、在工程施工現場懸掛預防公益廣告、設置舉報箱、公佈舉報電話等一系列措施,吸引廣大群眾的極大關註。自從確定該縣始豐湖公園建設為重點工程預防單位以來,社會群眾紛紛來電咨詢和反映相關問題20餘件(次)。
  重創新組團隊樹品牌工程預防內增實力外拓影響
  2013年,天台縣檢察院設立了“重點工作檢察聯絡室”,並以此為平臺,加強對全縣重點工程的督導,切實提升了預防實效。
  一是以檢察聯絡員為基礎,組建預防專家團隊。該院針對每個工程的不同情況,分別聘請紀委、審計、發改委、國土、規劃等部門的專家為檢察聯絡員協助開展預防工作。檢察聯絡員根據自身工作實際,幫助收集預防信息、開展預防宣傳和教育、提供專業技術支持,保證工程建設的各主要環節都有專業人員進行預防監督,都有專業人員提供預防信息。
  二是以網格化管理為依托,嵌入社會化大預防。該院與縣紀委、縣委組織部建立了預防職務犯罪“三約談”制度,變檢察約談為紀委、組織、檢察三家單位協同約談,預防約談的實效性進一步增強;邀請部分人大代表、黨代表、政協委員參與預防監督和《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》督導,促使相關單位落實預防主體責任;與縣紀委等35家單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,與縣供電局等18家單位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,構建了針對工程建設的社會化大預防格局。
  三是以制度創新為載體,推動預防效果落實。建立“工程建設合同”與“預防職務犯罪及廉政責任書”雙簽制度,要求業主單位與工程建設單位在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同時,簽訂“預防職務犯罪及廉政責任書”,重點工程檢察聯絡室適時對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對履約不堅決,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,及時提出檢察建議,情節嚴重的提交相關部門處理;實行報告制度,要求工程建設指揮部每季度或每個工作階段上報工程建設進展情況、落實《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》情況;建立約談制度,發現工程建設過程中有苗頭性、傾向性的問題,適時對工程建設、施工、監理、中介機構等相關負責人進行檢察約談,必要時商請縣紀委(監察局)、縣委組織部聯合組織約談,監督建設項目相關主體單位切實履行預防主體責任。
  重實效尋戰機找切點工程預防重點突出思路清晰
  天台縣檢察院結合當地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和規律,對工程建設的重點環節制定預防對策與措施。
  徵拆環節把握“三個時段”。事前做實預防方案,嚴格資質審查,將資質不達標、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直接納入黑名單,在本縣範圍內不得從事徵地拆遷工作;事中重視信息掌控,強化監督力度,對拆遷範圍大、社會關註度高的重大拆遷項目,派員全程參與監督,並積極為拆遷人員及社會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服務;事後加強巡訪跟蹤,把握預防效果。
  工程招投標守住“三個關口”。一是把好投標資格審查關,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廉政準入制度;二是把好評標專家抽取關,監督抽取時間是否符合規定,如果發現評標專家抽取不符合規定,建議業主單位重新抽取;三是把好招標過程監督關,主要監督標底製作、評標活動是否嚴密,是否存在泄漏標底、按人情評標等行為。
  工程變更增設“三道手續”。一是變更前必要性審查———要求建設單位提出請求,由業主單位向縣工程監管領導小組提出變更申請,監管領導小組協同相關單位對變更的必要性進行研究討論,未經監管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不得擅自變更;二是設計變更和預算———規定監管領導小組同意後,業主單位對變更的工程進行設計,並根據設計作出預算,報財政部門審核和建設部門審批,審批通過後方可變更;三是變更後的備案———要求業主單位將變更的手續報監管領導小組備案,以便監管領導小組及時跟蹤監督。
  工程採購築牢“三道防線”。一是加強源頭控制,對工程採購人員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,加強對工程主管(監管)部門的制度約束;二是加強現場監督,通過完善制度、現場監督等方法,使各相關利益人在各個環節相互制約,規範採購行為,提高材料採購質量;三是加強跟蹤檢查,會同紀委(監察局)、國資局等部門對採購的材料進行隨機抽查,堅持“誰採購,誰負責”。
  工程款項撥付狠抓“三項控制”。一是狠抓資金撥付進度控制,通過查看監理單位出具的計量書,查看工程款是否按工程完成量85%以下的標準撥付,如果超過85%,則說明存在超過限額撥款的問題,建議財政部門加強控制;二是狠抓資金撥付總量控制,工程竣工後,在沒有經過中介審核和財政審定前,查看工程資金撥付總量是否超過合同造價的85%,如果超過,建議有關部門及時處理;三是狠抓工程款項去向控制,工程建設資金應專款專用,不得挪作他用,在監督中如發現工程建設資金被挪作他用或建設單位違規設置“小金庫”等行為的,及時將信息提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。 (趙建都 曾才虎)  (原標題:浙江天台:預防合力提升預防實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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